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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富士康員工連續跳樓事件談營業秘密管理的兩難

◎賴文智律師


富士康有能力爭取到彼此競爭非常激烈的蘋果、惠普、索尼、戴爾等PC代工訂單,甚至三大家用遊樂器廠商(索尼的PS3、任天堂的Wii、微軟的Xbox)都有相當部分的零組件、組裝等是由富士康(及鴻海集團旗下其他關係企業)完成,其內部有關營業秘密嚴格的管理制度,可說是功不可沒,也經常是筆者在談營業秘密管理時舉例的對象。最早注意到富士康員工自殺的案件,是在去年富士康因遺失蘋果公司iPhone樣機事件時,某孫姓員工疑因內部調查程序過程受委屈而跳樓自殺的新聞。事實上,蘋果公司不但對代工廠嚴格,對自己的員工也一樣嚴格,因此,前一陣子發生員工不小心將iPhone原型機遺失在酒吧而遭網友洩密的事件時,蘋果公司對內、對外都採取相當嚴格的處理機制,自然可以感受到富士康因大客戶震怒及可能流失訂單的龐大壓力,更遑論是涉及處理該等樣機遺失案件之當事人或調查人員的壓力。

筆者在對外進行有關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演講時,一定會開宗明義強調,如果智慧財產權的取得、維護、應用不需成本,那當然就是多多益善,無須特別強調「管理」的重要性,但不同的智慧財產權有其保護要件、範圍之不同,亦有註冊、維護費用之支出,都需要企業額外支出成本,而就營業秘密而言,最大的成本及來自於企業內部組織管理、人員管理及對外揭露營業秘密之管理等所產生的成本,要長期維持某些資訊屬於受保護的「營業秘密」,公司花在制度設計、各種安全控管機制、人員管理等投資,不會低於專利權的申請及維護成本。


這樣的說法在富士康因員工連續跳樓事件,遭致各界批評,甚至指控其為「血汗工廠」,筆者認為在沒有充分了解事實的情形下,與其單純的「批評」,不如從「理解」的角度看待這樣的事件。以富士康將各廠區負責不同代工客戶塗裝不同顏色區隔,員工也著不同顏色的制服,彼此之間不能任意有資訊或人員的流動,並要求員工避免不必要的交談或刻意減少員工彼此交流之機制而言,其實就是以軍事化的方式進行員工管理,就其於營業秘密保護的效果而言,當然絕對是「有效」的保密機制,相信也是富士康用以說服彼此互相競爭的客戶,皆願意安心下單的關鍵,但一旦發生此類事件時,即成為輿論抨擊的焦點。


事實上,企業就「營業秘密管理」而言,向來就是在這樣的兩難下前進,早期筆者在處理有關企業「競業禁止條款」的問題時,最大的問題往往是來自於參與企業經營核心的人員不願意簽署的問題,這些人員認為自己與公司多年的革命情誼,公司要求自己簽署這樣的文件,擺明是對自己的「不信任」,但若是這些掌握公司經營關鍵技術或資訊的人員不願意簽署,往往又導致此一制度無法有效實施,甚至往往就是這類人員跳槽或另創公司與原有公司競爭。而營業秘密的管理亦同,「魔鬼都藏在細節裡」,這句話在營業秘密的管理是再正確也不過了,但這個「細節」究竟應如何把握,才能既兼顧營業秘密的管理,又避免發生如過去歷史上軍隊「炸營」的這樣連續跳樓案件,真正考驗富士康的管理階層,在此也期待這個事件能夠儘快落幕,畢竟,想到要管理45萬人,就不禁令人覺得真的是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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